来源: 本站 时间:2015-08-19 16:18:24
关于发放防暑降温津贴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根据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晋人社厅发〔2013〕45号文件要求以及晋人社预警〔2015〕7号文件《劳动保障监察预警通知书》的规定,为了切实保护广大员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经2015年8月10日集团公司班子会研究决定,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发放暑期(6至8月)防暑降温津贴,具体规定如下:
一、发放人员范围:2015年8月31日在册员工。
二、发放标准:720元。
三、发放考核条件:
1、出勤要求:地面员工实际出勤58 天以上、井下员工井下出勤45天以上可按规定标准给予计发;实际出勤天数不达上述标准,按12元/日的标准,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带薪年休假、工伤医疗期内、6个月以内短期培训可视为出勤。
3、2015年1月1日后离岗人员不参加出勤考核,统一按每人720元标准发放。
4、该津贴由集团公司集中(集中指标·单位负担)支付,在今年8月份一次性发放到员工手中。
5、该津贴与8月份工资同时审批。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韩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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