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潞安化工集团网站 时间:2024-02-01 09:00:24
1月31日,潞安化工集团召开《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集体协商会议。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马军祥作为企业方首席代表,集团副总经理吴有增作为职工方首席代表出席会议。
马军祥指出,开展《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集体协商,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有效途径。集体协商会议是工会组织始终坚持“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的生动诠释,就是要通过加强职工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开展真诚、平等、友好协商,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达到企业和职工互利共赢的目的。
马军祥要求,双方代表要高度重视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的合理诉求。各业务部门对职工方提出的具有一定价值、可行性的意见建议,尽快归纳整理,在修订完善两个合同的文本草案时,要结合集团战略发展方向,本着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形成正式合同文本草案,递交集团二届一次职代会审议签订。
吴有增指出,2024年——2026年《集体合同》重点在女职工劳动合同订立、从事特殊作业、孕产期等时期特殊权益、生育假、育儿假、保教费等方面作了修订;2024年度《工资集体合同》重点对职工津贴补贴作了修订,特别是对群监员岗位津贴做了大幅度提高,这充分体现了集团党政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群众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持,对广大群监员的关心和厚爱。他希望,集团各级工会组织要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同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及我省“两会”精神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落实“企业发展是对职工权益的最大维护”理念,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在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流能化企业集团征程上贡献力量。
会上,集团人力资源部汇报了2021年——2023年《集体合同》和2023年度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对2024年度《工资集体合同》文本草案进行了说明;集团工会汇报了2024年——2026年《集体合同》文本草案修订情况;职工方代表就两个文本草案修订提出意见建议,集团相关部门就职工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做了回复。协商过程中,企业方和职工方各12名代表,重点围绕《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草案中的职工工作时间、休假时间、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部分条款进行了集体协商,并提出有前瞻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 文/图 郭泉 张京)
责任编辑:郝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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