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本站 时间:2020-12-25 09:11:51
12月24日,潞安化工集团召开调度会。会议传达了《山西省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俊义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所有企业都必须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实施意见》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明年安全一号文件内容,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团领导郭贞红、肖亚宁、姚志胜、王强、崔树江、马军祥参加会议。
近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和山西省煤炭安全监察局联合印发《山西省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一要坚守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强化法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二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强化内部监督;三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实施安全公开承诺;四要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快智能化建设,持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大力推进“一优三减”,切实保障安全投入,加强重大灾害治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五要强化监督指导,落实分级分类,强化监管监察,强化社会监督,强化联系指导,发挥省属企业表率作用。
刘俊义指出,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所有企业都必须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山西省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并结合改革时期特殊管理规定,完善明年安全1号文件内容,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做好明年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会议还就集中调研和煤炭地销工作做出安排,要求根据集中调研日制度,开展好集中调研日活动;继续加强与地方环保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集团煤炭地销的顺利进行。
(文 李佳琦 高勇)
责任编辑:郝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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