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本站 时间:2018-12-03 17:05:29
根据襄垣县民政局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要求,自12月1日,集团全面展开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12类人员:1、军队转业干部;2、退役士兵;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5.复员军人;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7.残疾军人;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近期照片等主要信息,涵盖户籍、就业、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务及安置情况、意见建议等多项信息,具体内容以信息采集纸质填报表为准。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时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2、户口本;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6、立功受奖证件;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截止12月9日前完成,请户籍在侯堡派出所的十二类人员到集团3号办公楼809室(集团武装保卫部)进行登记。
(文 郭泉)
责任编辑:郝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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